机构改革!再一轮综合执法改革雏形……
提醒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
《遂昌县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遂昌县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浙综改〔202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8月底前,县级执法事项梳理完成,部门间监管和执法间关系基本清晰,“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机制畅通,执法效能明显提升,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到2022年底,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全面建立,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60%以上的执法力量在乡镇(街道)。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扩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1.梳理执法事项。推进构建“1+3”全覆盖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即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街道)执法清单。编制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做好与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对接,全量汇聚所有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事项。
2.进一步推进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丽水市地方扩展目录》(〔2022〕2 号)的基础上将自然资源、林业、民政、水利、教育、建设、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8个方面的68项执法事项按照“专业适宜、应统尽统”的原则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待省市批复后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队伍体系
3.深化执法队伍体系。在“1+8”执法队伍体系基础上,加强对特殊领域的执法力度,司法、财政、审计、统计、医保等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由原业务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行使,实行“管执一体”。
4.建立统筹协调指挥机构。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构,负责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等职责,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推进执法人员编制优化整合
5.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根据省统一目录和地方扩展目录事项划转情况,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做强做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精做专部门专业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职责与编制优化整合同步实施,具体机构、编制、人员调整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提出。
(四)“一支队伍管执法”提质增效
6.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编双锁定”,坚持下沉编内编外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均归乡镇(街道)的原则,原部门不随意抽调执法人员离岗,乡镇(街道)不随意安排非执法工作任务。建立乡镇(街道)执法队常态化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实战工作能力。
7.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目录。根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事项赋权原则,结合赋权乡镇(街道)的区位特点和实际需求,根据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执法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8. 实行“县属乡用”队伍管理模式。根据下沉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占比达到60%以上的要求,相关执法编制、人员采取“县属乡用、锁定编制”的形式予以推进落实。各执法队伍按照核定人员编制的60%下沉乡镇(街道),人员下沉后福利待遇和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乡镇(街道)干部“战斗力指数”数字化管理考评,锻造“新时代挺进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组通〔2021〕20号)执行。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监督指导。
(五)推进执法数字智治改革
9.构建执法统一指挥平台。无缝对接省指挥平台和执法办案、执法监督两大系统,以“12345”、数字城管、“i遂昌”、基层治理四平台为前端基础平台,注重“智慧执法”平台的深度开发和迭代升级,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进一步强化县乡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执法监管计划,管理考核辖区内执法检查、执法协作等执法活动,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
10.执法监管一体联动协同。监管事项在前期梳理和认领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清单化管理,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和监督。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原则,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编制监管职责分工案例,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边界。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和执行情况,迭代升级基层治理“一件事”,持续谋划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全面推广应用省统一“综合查一次”系统,实施组团式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11.规范执法编制人员管理。根据执法监管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性质,统一编制类别,不得占用、挪用执法编制。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招录、管理、分类考核和分类培训。
12.严格落实规范化执法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按标准保障执法装备、办案场所,推进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深入推进分层分级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考核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七)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完善
13.厘清监管和执法的关系。明确综合执法部门与原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批后监管及有固定监管场所和对象的由原业务主管部门承担,以日常巡查为主的监管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技术鉴定,专业认定等执法保障。
14.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行政执法评议,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县级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工作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县乡联动、各部门协同发力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强化保障措施。按照事权和支出相适应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对行政执法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投入。按照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落实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保障,激励执法人员全身心干事创业。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好人才引进机制面向社会选拔高学历、专业化干部,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执法平台锻炼力度。涉及执法权限划转的行政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跨部门调训搭建平台。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有序推进。
来源:遂昌县人民政府网